经拉萨市公安局党委研究,决定集中开展取缔全市“6”字头车辆号牌专项工作,从今起至8月30日,拉萨市公安局将清理取缔全市的“6”字头专段车辆号牌,各级公安机关公务车辆今后一律悬挂原号牌和属地地方普通号牌,彻底解决冒领、串挂、挪用、转借和使用“6”字头专段号牌等突出问题,消除特权思想,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。
在全市集中开展“6”字头专段车辆号牌的清理取缔工作,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,是坚持以人为本、执法为民的具体要求,也是最大限度地顺应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呼声的现实迫切需要,对营造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、维护党和政府及公安机关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。
鉴于使用“6”字头车辆号牌的车辆范围广、涉及单位多。因此,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响应,明确专人负责,切实抓紧抓好,确保不留死角、不走过场,确保达到“既知即改、边查边改”的要求。
为统筹抓好本项工作,拉萨市公安局成立了“6”字头专段号牌集中清理取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并在各级公安机关设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,制定了符合实际、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,为逐步推进此项工作打好了基础。
按照方案要求,拉萨市公安局将在2014年8月20日以前,对全市“6”字头专段号牌进行核查、收回。其中,以公安部门名义领取使用外借的“6”字头专段车辆号牌必须坚决收回。收回的“6”字头专段车辆号牌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封存,今后不再下发使用或变相下发使用该段车辆号牌。
同时,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协同交警支队,按照方案要求对确认无误的无手续公务车辆和注册使用的“6”字头号牌公务车辆重新换成普通牌照。严禁任何公安部门无车辆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公用车辆上路行驶。
2014年8月20日起至8月30日,拉萨市公安局将开展“6”字头号牌车辆路面集中查纠行动。全市交通管理部门将以设卡检查为主、流动检查为辅的方式对“6”字头号牌车辆进行集中查纠,对该段号牌车辆任何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。
对挂虚假“6”字头专段车辆号牌等其它违法行为,拉萨市公安局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。对于借用单位或私自外借“6”字头专段车辆号牌,导致严重后果的,将依据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